新聞公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部分民眾施打第四劑,我們來深入研究一下吧。
雖然糖尿病人並不在裡面,不過根據第一項,只要年齡 ≥ 65歲就可以施打。
另外第 8 點:其他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且可接種者。
糖尿病算不算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呢?
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沒有說明。
- 正在治療中的癌症患者(active cancer)
- 接受器官移植使用類固醇等免疫抑制劑的患者
- 接受細胞治療或幹細胞移植的患者
- 先天免疫不全患者(DiGeorge syndrome, Wiskott-Aldrich syndrome等)
-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dvanced or untreated HIV)
- 其他使用高劑量類固醇等免疫抑制劑的患者
按照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的說法,糖尿病並不屬於中度或重度的免疫不全。
但是我們其實都知道糖尿病患者因高血糖導致免疫功能較正常人差 [2]。
糖尿病施打建議
目前各國施打第四劑作法不一,例如美國只要 ≥ 50 歲民眾全面施打第四劑疫苗。
按照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建議,糖尿病患者施打追加劑(第三劑)滿五個月後,如果您 ≥ 65 歲可以施打第四劑。
如果您 < 65 歲,不一定要施打第四劑,但還是建議把血糖控制到接近正常,減少染病後成為重症的風險。
- ≥ 65 歲,可以打第四劑
- < 65 歲,血糖控制不佳,經醫師評估免疫不全,可以打第四劑
- < 65 歲,血糖控制良好,經醫師評估免疫正常,不需打第四劑
* 小提醒: 若之前施打疫苗有明顯不良反應等,需醫師評估是否施打第四劑
施打第四劑的保護效果
是否應該全面施打第四劑疫苗,到現在都是爭論不休的議題。
以色列是率先大規模施打第四劑的國家。
兩周前(2022 年 5 月 5 日)正式發表在新英格蘭雜誌的以色列研究指出 [5]:
在 125 萬大於或等於60歲可以施打第四劑(BNT) 疫苗的民眾中,有施打第四劑的民眾,在第四周確診的比率是只打三劑民眾的一半,重症比率也大幅下降。
但是兩個月後確診比率兩者間就沒有統計學上的差異。
結論:第四劑疫苗在施打後有明顯的短期保護效果。
個人看法
我覺得三劑的保護力應該就不錯了。第四劑根據以色列的研究,雖然保護力在施打兩個月後就大幅降低,長期來看效果似乎有限。
不過考量到台灣這幾個月剛好是疫情巔峰,若糖尿病合併高齡或免疫力低下的患者施打第四劑可以避免這波疫情重症的風險,那打第四劑就很值得。
因此我門診的糖尿病患,如果符合政府施打規定,且過去三劑疫苗沒有嚴重不良反應,我都會鼓勵他們施打第四劑。
參考資料
1.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OVID-19 Vaccines for People who are Moderately or Severely Immunocompromised. Last Updated Apr. 29, 2022
2. Berbudi A. et al. Type 2 Diabetes and its Impact on the Immune System. Curr Diabetes Rev. 2020;16(5):442-449.
3. Corona G. et al. Diabetes is most important cause for mortality in COVID-19 hospitalized patients: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Rev Endocr Metab Disord. 2021;22(2):275-296. Rev Endocr Metab Disord 22, 275–296 (2021).
4.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 How COVID-19 Impacts People with Diabetes
5. Bar-On YM, et al. Protection by a Fourth Dose of BNT162b2 against Omicron in Israel. N Engl J Med. 2022;386(18):1712-1720.